仔举着枪,大摇大摆,正打算举枪干掉人质,忽然觉得心头一麻,脚下不受控制的后退两步,旋即右手失去抓枪的力气,手枪迅速摔落地面。>
啪嗒。>
他浑身仿佛失重一般,视线逐渐变黑,稍稍低下头,胸口淌满血迹。>
轰。>
翻身倒地。>
“干仔哥,干仔哥”三名身旁的枪手惊呼一声,满脸震撼,上前望着地上的干仔。>
死透了!>
余下的枪手们则在见到警员反击时,便纷纷扣下扳机,当即便有两名警员中枪,也换得三个枪手受伤惨叫。>
干仔之所以敢大摇大摆地枪毙威逼警员投降,其实便是经过前几轮交战,吃准水警已经枪弹告急,人数减员过半。这种时候,莫说是警队,军队的意志都会摇摆,稍稍逼迫一下,投降是很正常的举动。>
就算有所防范,也不该是枪毙警员的时候,而该是在枪毙结束的间隙之中。>
因为,被枪毙的人在外边,又不关躲起来的什么事。>
为了救他们而浪费子弹,其实是在浪费自己生命。>
但他没想到,真有人无所畏惧,大不了打光手里的子弹,也要将兄弟给救下望着兄弟死一次,死两次,绝不能有第三次!>
警察,>
该死在堂堂正正的行动中,而不是受伤之后的行刑。>
在港岛,>
只有警察能让罪犯跪下挨枪,没有罪犯让警察跪下挨枪的道理!>
雷蒙就算打光弹舱中仅有的子弹,也要让杀手知道同袍之情,肝胆相照,从警之义,不容偷生。>
“波仔哥点办啊?”>
这时枪手们稍微有些慌乱,聚在一起,甚至就连趴地上装死的警察都没在意,因为码头大门的混乱已经传导至内场,枪手们大约都可以猜到是湾仔署的人马到场。>
“,在这间早餐铺拖太久了。”波仔脸蛋浑圆,横肉不少,身材健壮,捏着枪道:“冲!”>
“直接冲!”>
干仔哥的办法撞上一块硬骨头,咬碎了牙都啃不下来。>
但他们还有机会,只要在警察完成前后合围前,将码头攻下,便可以用早已备好的船只,迅速把货箱给吊走,三箱货来不及,一箱货总可以吧?枪手们的想法很简单,找回一箱货,总比一箱没有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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