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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和平期八(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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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

无论是江苏王有宏还是人民党的伍翔宇与姬晔,一旦考虑对外关系的时候,这句话一定会先蹦出来。姬晔早已经退出了光复会,加入人民党,现在是浙江妇联主席。光复会浙西分部的年轻同志大部分做了这样的选择。倒是徐锡麟与秋瑾还留在光复会,现在徐锡麟是光复会主席,秋瑾是副主席。光复会也是新中国第一个得到人民党正式承认的注册民主政党。

宪法规定,人民有集会、示威、游行、结社的权力。和言论自由一样,既然这是法律规定而不是人生来就拥有的属性,这些法律所保障的权力使用范围也仅限于法律范围之内。

例如,想使用法律所保障的集会与游行权力,首先就得向公安部门申请。只有公安部门同意的集会游行才是合法的游行,没有申请的也不能不算是游行,但是这属于法律保障之外的行动,如果执行法律的部门认为这些法律保障范围之外的行动影响了正常社会秩序,那么执法部门就可以依法取缔。

人类社会的法制可不是补丁,既然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统治阶级自然有权力对其进行规范与约束。这在人民党从初中就开始有的政治课课本上讲述的非常清楚。陈克从来不怕人民理解这些,他只害怕人民不理解这些**裸的残酷社会本质。

所以结社组党也是如此,谁都可以去申请组党,这是人民的权力。但是批不批那是司法部门的职权范围,得到司法部门批准的政党组织可以得到各种法律规定的权限内的优势。所以到现在为止,也就光复会一家政党得到了批准。其他自称政党的组织也不是没有,不过统统属于不在册的,凡是试图在各地使用政府旗下的场地进行活动的想法,是得不到保障的。

姬晔不是司法口的,对此也没有兴趣。她这次的任务很简单,就是作为副组长辅助伍翔宇应对江苏有可能向人民党提出的各种申请。这个工作组一共六个人,组长与副组长,加上记录员兼证人,还有三名联络员。

十几岁就已经出生入死的姬晔对这件事比较挠头,更让她挠头的是李寿显丢给姬晔一本《**宣言》让她对照江苏的情况来看。**宣言是马克思为共产国际写的文稿,1848年2月在伦敦第一次以单行本问世。到1923年有75年的历史了。这大有翻旧黄历的味道。

姬晔反复读了数遍,觉得颇为浑浑噩噩。倒是伍翔宇对着这份著作反复研读,看样子收益极大。不会就学不懂就问,这是人民党党员们坚持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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